1、监考教师现场填制“云南财经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报告表” 确认违纪舞弊事实,并由违纪舞弊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认可 。
2、由学院两名教师(告知人)当面向违纪舞弊学生(被告知人)宣读“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拟处理决定告知书”及对其的拟处理决定,签发“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拟处理决定告知书”,并经被告知人和告知人签字确认。
3、告知期满学院将违纪舞弊学生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并附学院对违纪舞弊学生的处理意见。
4、教务处对违纪舞弊学生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后上报学校。
5、学校审核确认违纪舞弊事实后,教务处起草处分文件,学校审批后,教务处制作处分文件发送相应学院和部门。
6、学院签发“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送达回证暨权利告知书”,将文件直接送达违纪舞弊学生,同时将文件送达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