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士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的通知”(云学位办【2018】13)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云学位办【2018】13号文件通知要求以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学院要明确告知学生: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各学院9月4日前将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以及附表“云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统计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致远楼105室)。
教务处
2018年8月27日
附表:
云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统计表
学院:国际工商学院 日期: 2018年9月3日 签章:
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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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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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查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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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买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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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代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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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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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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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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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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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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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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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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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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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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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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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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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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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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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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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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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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