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商学院师资聘用及管理(Lecturers appoint and management)
1、师资聘用(Lecturers appoint)
1 师资聘用的范围
国际工商学院的教师由专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人员实行三年一聘,兼职人员实行一学期一聘。所需人员可在院内、院外聘用,也可在国内、国外聘用。
2 师资聘用的条件
l 根据教学需要和合作方院校要求,所聘教师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l 所聘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学经历和专业教学背景,有相应的学历或职称;
l 所聘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认真负责,能按质、按时、按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l 所聘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外语教学能力,能用外语教授相关课程;
l 所聘教师须服从国际工商学院的教学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和考核。
3 聘用方式
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经国际工商学院考核通过并报请学校和教师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聘用。
4 聘用程序
? 应聘教师需提交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提交近照两张;
? 填写由国际工商学院提供的相关表格;
? 提交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或相关教学计划。
? 接受国际工商学院的聘用,并报学校教务部门计算教学工作量。
5 考评及续聘
每一学期,国际工商学院对所聘教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参照《国际工商学院任棵教师职责》和学校对教师的考评办法执行。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考评合格以上教师,在下一教学计划实施中优先聘用;考评不合格的教师,应予解聘,并报学校教务部门不予计算工作量。